第二十三章 苏城:果然还是有伯乐懂我_聊天群里的萌新神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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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章 苏城:果然还是有伯乐懂我

  篮球比赛结束的第二天,也不知道是谁在校园论坛挂出了头一天的消息,虽然经济管理系以128:120完胜文学系,但这条消息已经不足以吸引眼球了,后面那一条“学校才子佳人被某系女生闹僵”引起了学校各系同学的竞相围观,这毕竟是学校的一条大新闻。

  在图书馆里专心看书的夏若卿时不时翻看手机,看到这条新闻的时候一气之下把手机扔在桌子上,差点儿把手机摔坏了,吓得一旁的初遥唐祺和温晓菁一个哆嗦,从来没见过她发那么大的火,今天这是着了魔了吗?

  空气安静了几秒钟之后初遥拿起夏若卿的手机,看到上面的新闻气得要把手机扔出去了,学校的这群人也太过分了,怎么能随便乱写呢?看这文笔倒像是学校新闻社的副社长写的,而这个副社长不是别人,正是唐祺叔叔家的那个表妹,计算机系的小学妹唐昕。她的文笔在学校里是出了名的好,学校的校刊什么的都是她作为主编进行编写的,这次为了得到盛一哲还真是不择手段。

  这期间唐祺瞥了一眼上面的新闻,在新闻的最后一页看到发文单位是新闻社,而主编一栏写着“子熙”,一看就是她那个好妹妹唐昕干的,除了她也没有第二个人能在“主编”那一栏署名,要不是因为新闻社的社长是他们计算机系的学长,她早就爬到社长的位置上了,可她才上大一就做了副社长,是多少学长学姐羡慕嫉妒恨的对象,她居然还不满足。

  看完新闻,唐祺默默地低下头,整个人似乎都要钻进书里去了,初遥看看身边这个神情怪异的闺蜜,现在她非常确定,写新闻的人一定就是唐昕,是时候该让温晓菁告诉黎川一声,让他好好管管他们新闻社的副社长,这么挑拨离间真的好吗?这样闹得人尽皆知对她唐昕而言有什么好处吗?没什么好处啊,这姑娘是吃错药了吧?为什么就偏偏喜欢上盛一哲了呢?

  坐在离夏若卿两张桌子远的盛一哲也看到了论坛上的新闻,没想到这个唐昕还会打击报复,不就是没喝她给的水嘛,也不至于让全校的人都知道这件事情吧?难道要让全校人都知道唐昕喜欢他,然后拆散了人家原本好好的一对?新闻社的人都已经发展成这个样子了?

  现在的夏若卿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,不应该结束休学,不该知道的不该看见的现在全知道全看见了。初遥默默看着她,眼风里见唐祺默默离开,才舒了口气,拉过夏若卿的手,十分严肃地看着她,意味深长地说:“卿卿啊,我有件事情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你?”

  “说!”言简意赅的一个字。

  “就是这个唐昕啊,她……她是唐祺的表妹,据说是为了盛一哲才来的。”

  “哦。”夏若卿嘴上回应得很淡定,但内心里的痛只有她自己一个人知道,原来那个唐昕是有备而来,既然是新闻社的人,那样最好,既然你不仁,就不要怪我不义了。

  一场暴风雨来临之前总是风平浪静的,唐昕这样明目张胆地公开和她抢男朋友,那好,她也不需要手下留情,原本以为她和所有的女生一样,只是把盛一哲当偶像看,没想到啊,一群粉丝当中突然冒出个情敌,防不胜防啊。

  按照夏若卿日常的习惯,每个星期三下午她都会去经济管理系溜达一趟,那天下午盛一哲有选修课,下课之后他们两个可以出去浪一会儿,然而这一次去,所有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她,可能是受校园论坛上新闻的影响吧。

  夏若卿照例在他们班教室门口等着,大约两点半左右,选修课结束。面前人来人往,难免有些小剐蹭,就在盛一哲出门的时候,被某个女生撞了一下,拿在手里的书散落一地,而从盛一哲课本里掉出来的一个小信封引起了夏若卿的注意,趁所有人都不注意的时候拾起了信封。

  信封没有太过华丽的装饰,只有封口处有一个爱心形状的贴纸,写信人一栏写着“子熙”,现在写情书都开始用笔名了,连真名都不写。

  等盛一哲收拾好之后,夏若卿拉着他就走,一张脸冷着。

  “这是什么?”等到了目的地之后,夏若卿扬了扬手上的信封。

  “我不知道,但我保证,这封信绝对不是我的。”盛一哲很无辜啊,他课间出去上厕所的那段时间里,天知道教室里发生了什么,鬼知道这封信是从哪里来的。

  “不知道?”夏若卿一声冷笑,“这是从你的课本里掉出来的,你会不知道?”

  还没等盛一哲有什么回答,夏若卿已经打开信封,里面的那封信字字针对她——

  盛学长,还记得我吗?那天篮球比赛的时候我们见过,那次特别尴尬的见面你应该还记得吧?我是计算机系的唐昕,我有很多话想要告诉你,但是我没有勇气当面告诉你,所以只能写信给你,虽然没有勇气当面把信交给你,但是这封信里的每一句话,每一个字都是我的真心话。

  一次偶然的机会,我看到了唐祺表姐的毕业照,人群之中我一眼就看到了你,表姐说你是个大学霸,而且很讨女生喜欢,来复旦之前就听过你的很多光荣事迹,这让我已经无法自拔,后来我发现我喜欢上你了,所以特别想去经济管理系学会计,这样就能经常见到你了,可是表姐似乎有读心术,改了我的志愿,让我学计算机,还说我不学计算机就是在浪费人才。

  但是我依旧不死心,因为专业不同,所以我通过很多办法只是想看你一眼,后来学校的篮球比赛给了我一个很好的机会,听同系的学姐们说你会来打比赛,所以就有了那次很尴尬的相遇。

  我虽然有勇气遇见你,但是却没有当面告诉你“我喜欢你”的本事。我知道你有女朋友,是文学系的系花,那个学姐在复旦也是个明星,但是我想和她公平竞争,我虽然没有她长得漂亮,没有她的家世好,没有她的学习成绩好,但是只要我有一颗喜欢你的心就已经足够了,我觉得只有公平竞争才是硬道理。

  盛学长,我是真的喜欢你,可不可以给我一个喜欢你的机会,哪怕你当面告诉我你喜欢的是那个学姐也好。

  虽然有勇气遇见你,但是却没有当面告诉你“我喜欢你”的本事。

  这个唐昕不愧是学校校刊的主编,情书写得有一套,只是在夏若卿看来这是一封挑战书,赤裸裸地挑衅,看来这个唐昕应该是有遇见夏若卿的勇气,但是却没有当面告诉她“我要挑战你”的本事,这样的胆量整个槟城大学都没有,这个计算机系的小学妹很有胆量。

  看着这封来自情敌的情书,夏若卿的眼眶红了,眼前氤氲的水雾让她的视线变得模糊,唐昕说的好听,信里的每一句话,每一个字都是她的真心话,可是,这样的一封信里,每一句话,每一个字,甚至是一个标点符号都是刺痛她内心的罪魁祸首。

  她现在好后悔,当初为什么要答应他?为什么要和他有剪不断,理还乱的各种关系?这样的局面应该只怪她自己,世界上没有后悔药,可他对她是至死不渝,他越是无辜,她的心就越痛,想着那天篮球比赛时唐昕看他的眼神,看着手上已经被揉成废纸的情书,这种痛不是所有人都能了解的痛,这种痛在唐昕的话里开始逐渐扩大,直到填满整个心房。

  “若卿,若卿你听我解释,这个……”盛一哲一把拉住看过信就要走的夏若卿,眼底划过一丝无奈,但更多的还是求原谅,“我真的不知道这封信是怎么回事,中间我不过出去了一下,我不知道这当中发生了什么,但我发誓,这封信真的不是我本意,我……”

  夏若卿一脸的不耐烦,“够了,你不用解释了,这封信我就当没看见,你想怎样我都随你,只不过接下来我能做出什么别的事情就不知道了。”说完扔下他就一个人走了。

  下午的阳光没有那么灼热,那一米阳光照在他的身上,再唯美的画面此刻看来也不过是落寞,原本美好的下午,一封信打破了她最后一点点耐心,她其实并没有那么小心眼儿,只是这个人偏偏是自己最好的闺蜜的表妹,她不知道该怎样当面告诉她,所以内心里所有的不开心和所有的埋怨只能一股脑地发泄给他,这样的醋意真的希望他会懂,就算只知道她并没有生气也好。

  唐昕是个大胆的女生,都说女追男隔层纱,可是这层纱却阻隔在三个人当中,这样一层薄纱却只能让两个人越走越远,他没用勇气去拒绝唐昕,告诉她他喜欢的人是夏若卿,从小的青梅竹马;更没有勇气去求她不要生气,这让他开始左右为难,这层纱让他越来越看不透女孩子的心思。

  记得那年夏天,他第一次说“夏若卿我喜欢你”,她的呆头呆脑,到后来的二次表白,她的傻他都还记得;那年军训的吵架,一张明信片的道歉,她的倔强他都深深印在脑海,这样的女生不值得因为一个半路杀出的姑娘儿放弃,他决定了,要让不相干的人离开他的世界。

  他有遇见她的勇气,却没有就此而放手的勇敢,只有他喜欢的人才可以在他的世界里出现,在他的小小世界里只希望拥有她的身影,她的一颦一笑,她的开心和难过,她的任性和倔强,只要有她整个世界都是美好的,只要有她,在那样的一个世界里都是幸福的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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