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91章 帅气的大叔_最后一个驱鬼道士郑浩淼小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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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91章 帅气的大叔

  一个带着帽子的男人挡在我的面前,我的一只脚已经踏进了校门口。

  现在正好是学生下课的时间,学校门口人来人往的。而且现在天气也有些冷,有不少人都戴着帽子。而这个男人始终还低着头,和周围低头玩手机的低头党根本没有什么区别,所以我一开始根本就没注意到他。

  直到这个男人拦住了我的去路,我才注意到他。

  “小九,好久不见。”

  男人摘下了自己的帽子,笑着说道。

  男人是个四十多岁的大叔,他穿着一身黑色的衬衫,他的声音有些沧桑,有些嘶哑。可是,岁月在他的脸上仿佛没有留下什么痕迹。

  要不是大叔的眼角已经有了些鱼尾纹,在加上他的两鬓已经有些花白了,根本看不出来他的真实年纪。

  男人长的不丑,相反,他长得还非常斯文,脸上的笑容让人看起来很舒服。

  说实话,我面前的这个大叔和那些电视上面的明星都有一拼。

  这个大叔的脸确实有当小白脸的潜质,要是他要是去夜店的话肯定有很多女人愿意把自己灌醉,给彼此一个机会吧。

  大叔的笑容让我产生了一丝好感,恩,至少是不厌恶的那种。

  只是,他怎么知道我叫小九?

  知道我叫小九的人并不多,只有和我最亲的人知道。

  我爷爷和奶奶,老郑,我妈,胖子,还有村子里面的一些老人。

  而胖子从来都不会叫我小九,他一般都叫我三水哥。

  所以,小九这个名字绝对不会是从胖子那里泄露出去的。

  那就只有一种情况了,这个大叔是我认识的人。

  只是,我仔细回想了一番,这个大叔最多让我觉得有意思亲切感,我敢肯定,我对这个大叔好像没有什么印象。

  看着我愣在那里,大叔脸上的笑容丝毫没有减退,反而继续对我说道:“小九,你不认识我了?这样吧,咱们两个去旁边再细聊。要是继续站在这里,肯定会引发交通堵塞的。”

  我看了一眼周围,原来就只有这么一两分钟的功夫,我和大叔的周围已经被围了个水泄不通了。

  大多数都是女学生,她们有的拿出手机对着大叔猛拍,有的则是双手握紧激动地跳了起来,一副花痴的模样。

  “啊,好帅啊,他是我们学校的学生吗?为什么我之前没有见过?”

  “屁,他肯定不是咱们学校的。不然,号称是阅尽学校美男子的我怎么可能不知道。我怎么看他这么像某某某明星啊。”

  “是啊,听你这么一说,我也觉得他挺像的。”

  果然,人群里面一个勇敢的女生跑了过来,她手里面还拿着一支笔和一个笔记本。

  “xxx,你能帮我签个名吗?我可喜欢你了,你演的电视剧我都看过。”女孩脸红红的,声音有些颤抖。

  看到有第一个敢于吃螃蟹的人,其他女生也开始蠢蠢欲动了。

  再这样下去,这些女生疯狂起来,会不会把大叔的衣服都抢走了啊。

  “你们认错人了,我不是你们说的xxx。”大叔虽然这么说着,不过他还是拿过了女孩的笔记本,说道:“如果你不介意的话,我倒是能给你写几句诗词。”

  女孩早就已经两眼冒星星了,她只知道傻傻的点着头。

  大叔大笔一挥,一句诗词跃然纸上。

  “隔户杨柳弱袅袅,恰似十五女儿腰。”

  大叔的字和他的人一样漂亮,铁画银钩,一笔一划之间能够显露出他的锋芒。只是,大叔的笔锋里面还隐藏着一些咄咄逼人地气势。

  女孩可能根本不知道这句诗词的意思,可是大叔人长得帅,又写了一手好字。女孩早就犯花痴了,她抱着笔记本站在原地眼冒星星地看着大叔。

  看着其他女学生已经开始翻找自己的书包,想要拿出笔记本的时候,我赶紧拉着大叔离开了人群。

  我们两个就像是做了贼一样,找着缝隙四处躲藏穿插着。

  好不容易,我们两个跑到了平时学生们都不会来的三教前面的一个小草坪。

  因为三教前面的草坪正好对着后山,这里常年阴气很重,就算是三伏的天气,这里的阴冷也让人没有办法接受。

  一路上,我一直在回想着大叔写下的那两句诗词。

  这句诗词我好想似曾相识,我说的不是诗词本身。而是书写诗词的笔迹和风格,最重要的还是那隐隐有些逼人的气势。

  我之前一定见过有人写过这样的诗词!

  我的思绪回到了很多很多年以前,那时候我还是个淘气的小娃娃。

  我突然记起了什么。

  那一年的夏天,村子里面突然来了两个人。

  一大一小,他们是父子。

  男人身子有些孱弱,他来的时候穿着一身白色的衬衫。尽管男人的脸上有些风尘,可是他的白色衬衣却干净的有些过分。

  男人的手里面还牵着一个小孩子,小孩和我还有胖子的年纪一样大。只是这个小男孩的鼻梁上面竟然还带着一副眼镜,这在我们村子里面还是挺少见的。

  男人一来到村子,就去拜访了我的爷爷。

  后来,这个男人成为了我们村子里面的教书先生。

  而我和胖子也成为了那个戴眼镜小男孩的童年玩伴。

  因为大家都是同龄的孩子,我们很快就成为了好朋友。

  有一次,我和胖子去找眼镜的时候,正好看到教书先生正伏在桌前,他手中握着毛笔,毛笔在他的手上好像变成了他身体的一部分,毛笔灵活的在泛黄的宣纸上面龙游蛇走。

  当时,我就被男人的动作给吸引住了,也正是看到了男人笔下生风的帅气,我回去之后还练了几天的毛笔字呢,只是后来我半途而废了,爷爷说那是我还静不下心来,所以才写不好。

  我记起来了,那个时候,那个还带着眼镜,穿着白色衬衫的教书先生写下的正是:隔户杨柳弱袅袅,恰似十五女儿腰。

  难道?

  我猛地转过了头,眼镜死死地盯着身后的男人。

  男人笑容依旧,说道:“你终于记起来了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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